京津冀三地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共促区域金融司法协同
记者从天津三中院会场获悉,该备忘录签约方分别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、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、北京金融法院。此次签约旨在通过搭建金融司法协同对话合作平台,围绕党建联学、信息交流、司法协作、风险防控、人才培养、普法宣传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,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,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司法力量。
根据备忘录合作内容,三地签约法院将建立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协同机制,加强处置金融机构破产等类型案件办理的三地协同,并研究建立三地重大司法执法案件信息库和统一的预警监测系统,共同维护区域社会安全稳定。
“三地法院共签协作备忘录,必将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,深化金融领域司法协同,共同促进裁判标准统一,相互借鉴创新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。”天津三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李秀杰在签约仪式上表示,该院将充分发挥党建联建凝心聚力作用,着力促进金融司法良性互动,合力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,为区域金融守正创新提供法治之能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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